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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上海世界环境日“人与环境”摄影大赛

2011-06-15 5562
 在连续成功举办了7届“国际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公益宣传活动”基础上,为迎接2011国际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人与环境” 主题摄影大赛推波助澜,倡导“绿色、健康、环保”理念,关注环境、善待自然;

  不仅为我们自己,更为后代的生存……

  让我们一道行动起来!

 

 

 

 

  指导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主办单位:世界自然医学组织健康促进会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咨询策划委员会 上海市生态经济协会国际城市生态经济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稻橙文化

  协办单位:北京凤凰影像艺术 光陆摄影工作室

  特别媒体支持:新浪生活 新浪微博 指尖传媒

  支持单位:中欧商学院摄影俱乐部 全国绿友家园环境保护行动组委会 上海市老年学会老年摄影专业委员会 上海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恒源祥集团《创导》杂志 丁丁网 安徽熔安动力摄影俱乐部

 

  参赛规则

  01)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自留底稿。电子文件以“JEPG”格式发送指定邮箱,或刻录到光盘上(文件大小应为500KB至50MB)寄到组委会 。

  02)中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请注明作品简介、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收到稿件后,经初评后的作品,会在网上公布信息,请及时核对。

  03)参赛作品彩色与黑白均可,单幅、组照(4-8张为一组)不限,谢绝装裱,谢决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

  04)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05)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遇此类投稿,主办者有权自行决定对其采取不予评审、不予发表等措施。

  06)由于病毒、黑客攻击及其他人为干扰、突发事件或其它主办者无法控制的原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的比赛

  07)作品版权属于大赛组委会,即每位参赛者在其作品被公布和被告知获奖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大赛组委会及其被许可人使用、发表参赛作品,并不再另付稿酬。

  08)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规则的权利。如参赛者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大赛,并应及时通知主办者但无权要求主办者返还因参赛发生的任何费用。

  09)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大赛启事各条规定。

  10)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收稿、评选及公布时间

  收稿时间:2011年6月5至2011年8月10日 (以寄出日期邮戳为凭);

  照片请寄:上海市西康路828号313室“人与环境”摄影大赛活动组收,邮政编码:200040

  (快递投稿可选电话:51589690、51589611)

  投稿邮箱:shuu2010@sina.com  87261795@qq.com

  (邮寄作品请妥善包装。凡在邮寄途中发生的问题,影赛主办者恕不负责。)  

  评选时间:2011年8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