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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章程

    2013-01-05

    第九章 秘书处第43条 秘书处是本会执行机构,管理本会的日常事务。第44条 秘书处设秘书长、常务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第45条 秘书处在秘书长、常务秘书长领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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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1-05

    第八章 官员第38条 官员及任期38.1 本会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名誉会长及专门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常务理事会审定任命。38.2 秘书长、常务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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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1-05

    第七章 监事会第35条 监事会为本会的监察机构。监事每届任期4年,期满可以连任。第36条 监事长和监事由主管单位选派。第37条 监事会职责: 37.1 依照章程检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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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1-05

    第六章 常务理事会第28条 常务理事会是本会的常设机构,是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第29条 常务理事会的权利 29.1 审定章程的修改内容。29.2 审定通过任免会长、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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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1-05

    第五章 理事会第25条 理事会的权利25.1 审议章程的修改。25.2 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大会的议题和程序。25.3 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