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辽宁省卫生厅公布通过人体器官移植项目复核的医院及移植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未通过复审的医疗机构不得继续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
经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OTC)核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院名单及其相应人体器官移植项目:
医疗机构器官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肝/肾
沈阳军区总医院肾
经辽宁省卫生厅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院名单及其相应人体器官移植项目:
医疗机构器官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肺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肝
大连友谊医院肾
鞍钢集团总医院肾
沈阳军区总医院心/肺
沈阳军区第463医院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