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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西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2010-09-01 8250

    关于印发2010年江西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省卫生厅 《关于开展江西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08〕1号)要求,2009年我省30%的县(区)均启动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全民健康生活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应。为进一步落实2010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试行)》(卫办疾控函[2009]825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到2010年底,在已启动“健康一二一”行动县(区)基础上,适度扩大活动覆盖面,使应开展项目(区)达到38个。与行动开展前相比,开展“健康一二一”行动地区,居民对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的知晓率在原有基础上升50%,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主动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上升30%和50%,居民慢性病控制相关膳食关键指标合格率和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人数的比例分别上升40%。 

  2、开展“健康一二一”行动县(区),每县(区)至少创建一个“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食堂/餐厅”或“示范家庭”。在创建示范工作中开展相应的活动。 

  3、组织群众参加 9月1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活动,至少开展1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活动。 

  二、工作要求 

  1、将“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为主要内容的“健康一二一”行动作为切入点,倡导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推广技术措施和支持工具,开展各种全民参与活动。逐步将与健康相关的所有生活方式和行为涵盖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中,全面促进公众身心健康。 

  2、已开展“健康一二一”行动县(区),在“全国高血压日”和“世界糖尿病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 将推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与预防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相结合。 

  三、考核和评估 

  省行动办公室 (设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阶段考核和年终评估。考核和评估内容为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健康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媒体宣传的频度和群众接受度、居民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的掌握情况、健康示范创建完成情况和行为改变情况。 

  各设区市请于 2 月 28 日前将本辖区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县区、以及各县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社区等名单报我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