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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珠海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2010-09-01 10441

珠海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
(试行)

为推动我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开展,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特制订“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食堂”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餐厅”创建工作指导方案。
一、目的
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充分调动社区、单位、食堂和餐饮行业的积极性,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民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最终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各区(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创建工作。
(二)各区(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要制订可行的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与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组织开展合作,将创建工作纳入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的工作范畴。
三、示范创建工作基本内容和标准
(一)示范社区
1. 环境建设。
(1)环境整洁。
(2)有固定的宣传栏、橱窗等健康教育窗口。
(3)有健康教育活动室。
(4)有促进身体活动的专门场地和多种活动设施。
2.活动开展。
(1)每年开展3种以上居民广泛参与的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如知识竞赛、健康膳食设计比赛、健身比赛、健康家庭评选等。
(2)每年为每户居民发放1种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
(3)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
(4)利用固定宣传栏或橱窗开展“健康一二一”知识宣传,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5)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5种以上可供群众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有身高体重计、腰围尺、壁挂BMI尺、膳食宝塔挂图等设施,有控油、限盐等支持工具展示。
(6)社区内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
(二)示范单位
1.制度保障。
(1)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
(2)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机制。
(3)每年为职工进行1次体检,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
2.环境设施建设。
(1)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健身活动。
(2)张贴、发放“健康一二一”宣传材料,展示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工具和食物能量模型。
(3)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3.活动开展。
(1)开展爬山、体育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
(2)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3)组建2个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
(4)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2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
(5)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计步器等)。
(三)示范食堂
1.基本条件。
参加示范创建的食堂要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且达到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B级以上,有效执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
2.人员培养及能力要求。
(1)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
(2)厨师应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3)以食堂为主体,适时开展职工营养健康厨艺比赛、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职工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3.食堂环境。
(1)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职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2)食堂内有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
4.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提供并鼓励奶类、豆类、新鲜果蔬消费;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职工选择。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